清廉为政是始终 受贿后悔终受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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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11-29 10:05    编辑:陆文

周义强担任承德市双桥区区委书记的3年时间里,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9万元。由于2013年和2014年曾被纪委调查过,心虚的周义强于2014年下半年先后将受贿款退还给了行贿人,总退款金额达220万元。(法制日报 2017-11-26) 从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周义强身为国家工

周义强担任承德市双桥区区委书记的3年时间里,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9万元。由于2013年和2014年曾被纪委调查过,心虚的周义强于2014年下半年先后将受贿款退还给了行贿人,总退款金额达220万元。(法制日报 2017-11-26)

从这个事件我们可以发现,周义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让国家、社会利益受到损害,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必然的结果。

周义强在收受史某、将某等人的行贿后,又心虚怕被组织发现,随产后“拿这些不该拿的钱很后悔……是不想沾人家的光,只能多退不能少退,想和人家两清”的想法,最后只能以“本来受贿161.9万元,却总共退款金额达220万元”的方式来“了解”自己的受贿恶果。可想而知,周义强在收受别人的行贿后,他的受贿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快乐,带来的是随时的担心吊胆,心理上受到了的沉重压力。周义强最后为了“了解”自己的受贿恶果,不但把自己受贿的违法所得全部退返,还加上了自己的几十万也赔了进去,可见,受贿也并没有给他带来利益,反而让自己及家庭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就是典型的“赔了夫人又折兵”。我们再来看周义强的仕途:2003年4月至2007年2月任承德市双桥区委副书记、区长,2007年2月至2011年8月任双桥区委书记,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承德市委统战部长,2012年1月起任承德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原本很顺利的仕途生涯却因为自己的受贿,在任职期间出现了严重错误,而断送了自己的仕途生涯,并最终锒铛入狱。

周义强事件再次让我们认识到:为政清廉方得始终,贪污受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贪污受贿没有后悔药可吃,只有害国害家害自己。周义强事件也再次警告我们每一个人:我们要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要有自己的道德红线,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始终。(李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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