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跨市迁户口 10月1日五市“一站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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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时间:2017-09-29 08:47    编辑:陆文

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在建邺分局开展了省内跨地市户口一站式办理试点,一名由无锡市迁往南京的户口在滨湖派出所办理完毕,成为我市首笔省内一站式办理的户口业务。 记者了解到,2004年3月8日起南京就实现了市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但由于跨

按照省公安厅部署,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在建邺分局开展了省内跨地市户口“一站式办理”试点,一名由无锡市迁往南京的户口在滨湖派出所办理完毕,成为我市首笔省内“一站式办理”的户口业务。

记者了解到,2004年3月8日起南京就实现了市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但由于跨地市的户口迁移需要进行审批,由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纸质准迁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迁移证才能办理户口迁移,因此一直是在两个市公安机关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手续,根据省政府2017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要求,省公安厅组织开发了户口“一站式办理”系统,2017年10月1日起在南京、镇江、无锡、泰州、连云港五市内正式上线,省内其他城市也将陆续上线。我省居民在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申请通过审批后,公安机关在线开具出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公安信息系统中内部流转,不再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完全可以直接在落户地城市的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户口“一站式办理”实现后,由省内其他城市提出将户口迁入南京的,向南京公安机关递交申请,经过批准凭原籍户口簿等材料,也直接在南京的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再需要返回原籍城市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同样南京居民将户口迁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也直接在迁入城市申请和办理,这大大节省了申请人办理的时间和往返两个城市的费用。

警方提醒,申请人需要一站式办理户口的,要在申请户口迁移时就提出书面同意书,对于不需要一站式办理的,也可以按照原有流程办理,由申请人自愿选择。(记者 季宇轩 实习生 赵珂昀 通讯员 建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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