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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价格不得乱涨!扬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告诫函

扬州市场监管部门发告诫函
2020-05-22 17:19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杨市监 记者 顾潇)最近,头盔迅速成为热销产品。为了规范头盔市场价格秩序和质量安全,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商家进行了检查,并对全市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

△突击检查 通讯员供图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随着新规的公布,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扬州市电动车市场也出现了头盔货源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

为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部分电动车头盔经营户进行了突击检查。本次检查,市区主要覆盖了汶河南路14家电动车经营户,各县(市、区)局同步开展检查活动。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绝大多数销售头盔的商户未对头盔进行明码标价,部分商户的电动车也未明码标价或者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此,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家进行整改。

5月20日,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头盔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各商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时,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车头盔,并仔细查看产品基本信息是否齐全,注意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有销售头盔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同时,扬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也将加大对头盔价格监管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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