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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部门针对这种宰客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多部门针对这种宰客乱象开展专项整治
2020-07-22 13:52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李娜 通讯员 苏交执法)7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15日(后续转为持续推进阶段),联合开展餐饮经营者勾结客车司机宰客乱象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江苏省道路客运和旅客餐饮服务市场秩序。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将以此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对长途运输接驳点、就餐点、休息点进一步开展大排查,对前期接驳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回头看;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加大整治力度;督促各长途客运接驳点、餐饮休息点依规经营,持续提升客运企业和高速公路沿线餐饮场所服务质量。

对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进行调查摸排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客车中途休息及就餐点、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点和接驳点摸排和统计,上传至全国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平台长途客车台账模块。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接驳平台梳理确定的就餐点、停车点清单,进一步组织对辖区内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摸排,形成统一清单,最终通过接驳平台公开。

压实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

督促指导客运企业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合理选取中途高速公路服务区停靠就餐,保障旅客休息、就餐等基本权益;通过主动智能安全防控系统强化动态监控,消除安全隐患,并动态掌握中途停靠就餐的实际情况。客运企业所属司机参与宰客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其作为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纳入企业信用考核。督促指导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结合实际,积极完善服务设施,合理调整营业时间,为长途客车停靠、司乘人员和旅客饮用热水、就餐、临时休息提供更好服务。

加强餐饮、休息场所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宰客乱象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对长途客车中途就餐、休息场所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卫生条件、消防安全条件和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和价格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坚决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各地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进行摸排检查,发现涉嫌强制交易或者变相强制交易、贿赂、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坚决铲除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

加强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和长途客运安全监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内接驳点和接驳运输车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录入接驳平台。对接驳点功能不完善或者信息与接驳平台不一致、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接驳运输台账不规范、接驳记录上传不及时、勾结客车司机虚假接驳、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情形的,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第一时间应函告设立接驳点的运营单位,并按相关规定责令其整改,通报给所设接驳点和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加强巡逻管控,发现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的,要及时查处。专项整治期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以卧铺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为重点,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和安全管控。在长途客车中途停靠就餐场所、高速公路出入口等加强对长途客车的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期间,江苏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在客车车厢内醒目位置公示车辆号牌、司机姓名和12328、96196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各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投诉受理、移送通报机制;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法依规记录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并报送同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依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江苏”、“信用交通”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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