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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讯快评丨从“审判席到被告席”有多远?

从“审判席到被告席”有多远?
2021-04-13 08:34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2021年1月19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原院长王某新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无锡市监察委员会扣押赃款中的人民币199.86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它响亮地告诉世人,这里有一名曾经的基层法院院长,为了经济利益,接受当事人和律师的请托,通过向案件承办法院说情敛财,最终从审判席跌落被告人席,成为一名法官队伍中的反面教材。

从普通书记员到基层法院院长需要20年。审判长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一步步从基层岗位上来的,王某新毕业于某校法律专业,到法院系统工作后,由一名科班生成为法院公职人员,这是人生的幸运起点。王某新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干起,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工作20多年后,成为江阴市法院院长,坐在审判席,对法律案件进行裁定。20年,这个时间是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脱颖而出,干出了“破窗”效应,走在其他同志前面,坐在其他干部上面,王某新是幸运的。

从审判长到被告席或许就一步。法院是审判机关,对法律进行执行把关,作为审判席上的掌权者,法院院长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代言人,如果院长都出了问题,那这个法院的其他法官、审判的案件难言依法审判。王某新作为法院院长,就案件审理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对下属进行业务指导本是分内之事,无可厚非。但卷宗显示,在此种场景下王某新却摇身一变,成为案件掮客,干着为当事人说情打招呼、面授机宜干预案件捞取票子实惠的勾当,给法官队伍蒙羞。

不仅如此,王某新还与律师“紧密合作”,通过帮助律师承揽案件和关照业务的方式换取对方的贿赂,建立其法官与律师不正当的“礼尚往来”。最终,王某新从一名基层法院院长走向了被告席,变身被告人。事实证明,法院院长距离倒台仅仅一步之遥,迈出了违法乱纪的实质性一步,就意味着手铐将戴在自己手上,审判长将摇身一变成为被审判的灰头土脸的犯罪嫌疑人,真是木匠带枷、自作自受。

将王某新这样的腐败法官揪出来作为反面典型通报“游街示众”,展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零容忍态度,不仅要对其他系统犯错误的不廉洁党员干部打虎拍蝇,而且对政法系列不廉洁人员也绝不手软,震慑了政法系统其他腐败分子必须“放下屠刀、回头是岸”,警示政法干部要牢记初心使命,始终执法如山,同时体现了政法系统反腐败的必要性、开展政法干部教育整顿的完全必要性。

前天与某教授谈到了高薪养廉的话题,他乐观地认为高薪能养廉,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实践证明高薪是不能养廉的。政法系统干部工资待遇、津补贴远远高于其他系统干部,但是,他们中屡屡出现为虎作伥的“保护伞”、枉用三尺重案轻判的法官、出现原被告通吃的法官、出现与律师勾结的法官,他们之所以要知法犯法、知纪违纪,缘于欲壑难填,有钱还想索取更多更多的财富。由此可见,高薪是不能养廉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队伍还需用其他措施。

什么措施能够推动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呢?那就是乱象用重典、沉疴下猛药,必须加大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大党内法规和干部管理制度执行力度,凡是出现问题的立即进行顶格处理、倒查20年处理,拔出萝卜带出泥、一网打尽纯洁队伍,能够判死刑的尽量判死刑、能够没收财产的尽量没收财产、能开除的尽量开除,全面降低违纪违法案件处理门槛、提高违纪违法的成本,让所有干部都在阳光下工作生活,在严格监督中工作,谁还敢干违法违规的事!(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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