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杜绝“药师证”“裸奔”

--强化监管杜绝“药师证”“裸奔”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11-24 10:50    编辑:陆文

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网上一搜关键字,结果出来专门的证书挂靠网站提供租证交易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租证乱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了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记者22日从食药监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已处理有挂证行为的65名

把证放到药店,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租金;网上一搜关键字,结果出来专门的“证书挂靠网站”提供租证交易……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租证”乱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强了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记者22日从食药监总局了解到,食药监总局已处理有“挂证”行为的65名执业药师。(中11月23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一个正规合法的医疗机构,至少应由医生、护士、药剂师、医疗器械人员等构成,这些人员必须是专业的,而取药、配药等流程应由执业药师进行。药师证,就是药师执业时所必须的执业资格证书。没有药师证,药品经营企业就不能配药,这是基本常识。

但是,有一部分药店,店墙上挂有药师执业资格证,却不见药师本人,而取药、配药者却另有其人,这就是“挂证”“租证”行为。药店收到药师证并“挂证”后,“心安理得”营业;药师将证件挂在药店后,亦并不过问使用情况,仍由药师证件“裸奔”,切按月就能领取一两千元或更多的挂证报酬。挂证者与药店相互“配合”,且有不法网站推波助澜,看起来“其乐融融”“互利互惠”,其实这是必须纠正的一种业界乱象。

在此乱象中,挂证双方是在进行违规有偿交易。首先来看,药师证应限于药师本人使用,而为了获取不当利益任由“裸奔”,是违反职业道德的不诚信行为,而且是害人害己的行为;其次,药店虽挂有药师证件,却由不符合配药资质的人配药、取药,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其三,因配药人并无资质,仅靠一张“药师证”“壮胆”配药,配药失误、错误在所难免,或将给用药患者带来用药危险,同时也将对实际配药者、药店、药师本人带来法律风险和社会问题。因此,“挂证”“租证”之风不可长。

显然,这种行业乱象根源还在于行业监督管理有盲区、有死角。一方面来看,药师证“挂证”“租证”乱象出现,缘于行业没有出台《执业药师法》,无专业法规可依,“挂证者”与“租证者”均肆无忌惮;另一方面,药师执业行为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大小药店遍布城乡,面广量大、投入不够造成监管盲区。此外,药店经营者为了谋取更多利益,不惜冒险超范围营业,也是“挂证”“租证”乱象屡禁不止的经济根源。

据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针对药品经营企业“租证”乱象,加强对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检查工作,至本月22日,国家食药监系统已处理有“挂证”行为执业药师65名,这是一个可喜的监管发力重大信号。

“沉疴下猛药,乱象用重典。”笔者以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绝不能因人为过错造成群众食品药品不安全,因此,一是食药监系统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管住执业药师,管好药店,防止药师证“裸奔”到药店,进一步维护群众生命健康;二是建议国家出台相关行业法规,从法治高度管住执业医师和资格证;三是对于屡教不改的执业药师和药店,要没收“药师证”,关停整改非法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杜绝药师证“裸奔求财”。(文/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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