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机构编制法定化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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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8-03-20 11:37    编辑:白露     浏览量:

十九届三中全会于2月26日至28日召开,此次三中全会开启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法定化成为热词。改革从来都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要义,从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看,国务院组成部门数目有所减少,与以往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同的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范围

十九届三中全会于2月26日至28日召开,此次三中全会开启了新一轮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法定化成为热词。改革从来都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核心要义,从历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看,国务院组成部门数目有所减少,与以往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同的是,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涉及范围更广、影响更大。而对我而言,于无声处听惊雷的,莫过于机构编制法定化。

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此次公报的亮点,从国家提出机构编制精简,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开始,各级编制部门已经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改革实践。仅就乐山近两年来看,新一轮的机构编制改革,机构编制部门做了如下重点工作: 每个市级部门上收一个编制;禁止提前占用临近退休人员编制;清理整治机构超编、领导职数超编;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探索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都为机构编制法定化的到来做好了充分铺垫。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宪法修订的从“法制”到“法治”体现了国家政策的一脉相承,更体现了国家政治智慧,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是大国管理的步步为营。如果说机构改革是东方睡狮从匍匐到站立,缓缓抖擞精神,梳理毛发,活动筋骨,那么机构编制法定化则是将指引雄狮的权杖关进笼子里,让公权力和蓄势待发的雄狮共同沐浴公平和正义的阳光。

从机构编制的法律法规来看,在全国人大层面,目前还没有通过一个关于机构编制的全局性的成文法。因为机构编制缺乏法制规范,一些地方的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大,超编进人,财政供养人员过多,例如峨眉山市去年清理的财政超额供养人员,既耗费了政府财力物力,也占用了体制资源,更形成了机构的庞杂,拉低了政府的效率。此时从中央到地方推行机构编制法定化,从根本上杜绝了编制把口不严,杜绝了“人治化”,将人为因素降到最低,避免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争权诿责现象较多,行政效能不高等等,更粉碎了权力寻租的温床。

公报随后提到的“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则是“将权力关进笼子”以后,在笼门上加的一把锁。为何机构编制纪律三令五申,但机构编制违法乱纪却层出不穷?原因在于机构编制管理法规中,处罚条款的刚性程度难以把握,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简而言之,就是违法成本过低,目前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最严重的仅给予行政处分,是共产党员的给予留党查看或开除党籍处分,而一旦机构编制法定化,这些行为完全可以上升到法律层面来处罚。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前五十年,东方睡狮已经苏醒,接下来它站立、整理、抖擞、蓄势……引导它的权力被关进笼子,在阳光下运行,大国的崛起和奔腾之路,已然在脚下延伸。(作者:徐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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