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污水设施岂能“按兵不动”

--

    来源:供稿    发布时间:2018-08-31 16:22    编辑:沙风     浏览量:

广西:14个县(区)政府负责人因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未能稳定运行被约谈(8月29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乡镇是我国最基层政权,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层基

广西:14个县(区)政府负责人因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未能稳定运行被约谈(8月29日,中国网)

众所周知,乡镇是我国最基层政权,是国家社会稳定的基础,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层基础。换个角度来看,要检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保护和治理程度、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力度,只需要到乡镇基层走一走,心中便有了大致的生态文明建设印象。

俗话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污水也是水,也要往低处流,从乡镇流出以后,先污染小溪,再污染小河,再污染大河、大江,最后就将污水汇集到海洋,大海成为最终揽污池,沿途各地群众都成为水污染的受害者。

“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要保护好群众的健康,须下大力气、化大本钱治理污水,哪里有污染就治理哪里,最优先的设计是在乡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点对点治污,将污水消灭在源头,让本地及下游群众享受碧水蓝天。

根据常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好了、达到了运行条件,就应该开始工作,按照“收集污水——开启设备净化污水——达标清水排放到河流”的治污净化过程,发挥好污水处理设备的最大功效,不让财政投资落空,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然而,有的地方并不是按照这个有效的设计思路去处理污染水体,而是闲置设备、任由污水流淌。根据要求,广西2015年年底建成的130多座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成1年后运行负荷率应达到30%,建成2年后应达到50%,建成3年后应达到70%。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开展的摸底调研及相关督查情况看,部分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与相关要求差距较大,仍有14个县(区)共20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投入稳定运行,其运行负荷率低于30%。也就是说,还有不少乡镇的很大一部分污水,根本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并污染下游水体,污水处理设施可谓是“按兵不动”,冷眼看污水横流。

或许,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按兵不动”的原因有多种,有的或以经费不足为由,有的或说是设备不齐,有的或是借口洪水影响等等,但在生态环境建设硬杠子面前,这些所谓的理由和借口都经不起一驳。

显然,乡镇污水处理厂有设备、有经费但不开机运行,任由污水污染下游河水,这些乡镇负责人、污水处理厂的人员都是漠视下游群众健康的不作为、是对下游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极不负责任行为,同时也是违反《环保法》的行为,理应受到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情节严重的应该受到法律处罚。

众所周知,“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已成国民共识,绿水青山、白云蓝天的优美环境不是白来的,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也不是白来的,而是严格落实《环保法》、开展污染防治所取得的良好效果。而污水处理厂则是各地依法防治水体污染的最后一个关口,为了当地和下游的生态环境建设、群众期盼,必须要追求水体污染防治的速度、质量和效果。

笔者认为,对于未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应该加速开工建成,以便早日投入污染水体处理;对于已经建成的,应该让其满负荷运行,按照治污流程,迅速发挥治污效力,不让一滴污水流入大江大河;同时,对于治污麻木不仁的、不作为的干部,不应止于约谈,应该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倒逼各地方、各基层相关干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开展污染水体防治,为人民群众奉献一江清水和一个赏心悦目的生态环境。(作者:杜才云)

新闻链接:http://media.china.com.cn/cmyw/2018-08-29/1311372.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660661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66066100 66066101,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

分享到:
招商加盟
招商加盟
招商加盟
招商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