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杀手锏”扫黑除恶佑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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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供稿    发布时间:2018-09-04 14:50    编辑:沙风     浏览量:

澄海公安消息,8月30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8月31日上午,A级通缉令中的汕头澄海籍涉黑在逃人员姚雄波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投案自首。(9月3日,中青网)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

澄海公安消息,8月30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8月31日上午,A级通缉令中的汕头澄海籍涉黑在逃人员姚雄波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投案自首。(9月3日,中青网)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描述的是违法犯罪人员良心发现、受到道德谴责或外部巨大压力,放弃继续犯罪、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形。这是一种情形,而更多的是不少违法犯罪分子却仗着“胆大妄为”“有命任性”,“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拒不停止犯罪。对这类的违法犯罪人员,唯有使出“杀手锏”,持续施加强大压力,让他们头撞南墙、走投无路而回归社会和正常生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各地捷报频传。据澄海公安消息,近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汕头澄海籍涉黑在逃人员姚雄波迫于巨大压力,到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投案自首,初显扫黑除恶战果,令人欣慰、令人点赞。

显然,姚某波就是“撞南墙”头破血流而“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涉黑犯罪嫌疑人。从1998年到2017年,姚某波作为一涉黑犯罪团伙案骨干成员,与其他成员一道,纠集涉黑劣迹人员,多次实施暴力抗法、妨碍执行公务、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甚至有掌控村级组织、侵吞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罪行暴露后四处逃窜、意在侥幸避罪。可以想象,如果还有其他的逃亡路径,如果不下“重手”“狠手”,他们是不会乖乖的举起手来。

在公安部公布了10名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逃人员名单的次日,“黑名单上的人”姚某波就主动投案自首,足以见得A级通缉令如万根钢针刺股、如头顶达摩克里斯利剑、如五雷轰顶,毫无疑问公安部通缉令的杀伤力是巨大的,形同一柄锋利的“杀手锏”,让在逃人员姚某波惶惶不可终日。为了不犯下更大的错误,他终于放弃侥幸心理,向公安机关自首,接受法律公正的判决,而促使他回归正道的,正是A级通缉令这柄“杀手锏”。

当下,全球已处于信息时代,信息秒传宇内;一地有风吹草动,世界各地悉数尽知。国内的各种级别通缉令,特别是公安部的A级通缉令、红色通缉令,成色更足、威力更强,它一经发出,立即成为各地网页热门消息,自然引起各地群众关注并对周围人群“对号入座”。通缉令密织而成的天网,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成为现实,这对于亡命天涯、逃亡海外的犯罪分子来说,无疑是一柄击破种种幻想的“杀手锏”。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黑恶势力威胁着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觊觎公私财产、影响社会和谐,更阻碍中国社会前进步伐,是臭名昭著的社会“毒瘤”,黑恶势力不除,国无宁日。扫除黑恶势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法治任务,还需由相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密切配合,整合形成打击合力,并用好一针见血的“杀手锏”,对黑恶势力依法开展“大扫除”,以“扫除”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作者:杜才云)

新闻链接:http://news.youth.cn/jsxw/201809/t20180903_117161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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