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

    来源:供稿    发布时间:2019-11-19 15:55    编辑:沙风     浏览量:

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

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

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时刷新的通报无不引发热议,给已如惊弓之鸟的顶风违纪者产生强大心理震慑,取得了切实成效,产生了巨大的反腐效应,深得民心。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些不易重视、不易察觉、不易监管的角落,情况仍较严重。腐败分子依然有其腐败的空间和机会,在利益的驱动下,只要权力运行的没有得到制约和监督,他们依然会腐败。现今各类腐败问题仍不时发生就是这最好的证明。

从基层到中央,从普通党员到高级干部,几乎就没有不腐败的真空,只要放松了监管,权力就可能摆脱笼子的约束而任性。同时,腐败分子脸上并未贴“标签”,甚至有的官员,人前清正廉洁,人后贪赃枉法,给监管带来诸多困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持久战,要想打赢这场战争,必须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的态度。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只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才能保证我们的党与人民同心同德,才能让我们的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保证我们的党始终不忘初心,强化权力制约。

党内监督只有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建立通报制度,夯实责任追究链条,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报对违法违章违规人员的处理。虽然自揭家丑要得罪个别领导干部,但是我们的党员干部才会从中吸取教训、防患未然;我们的党才会更加纯洁、更加具有战斗力、更加具有生命力;我们的党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如果说坚持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种自我省察、自我净化,那么人民群众监督就可以说是我们党自觉引进和接受的一种外部审视、外力鞭策。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判,人民群众监督并非易事,它需要我们各级部门与党员干部真诚的态度,更需要制度的保障。只有通过加强信息公开、畅通渠道、明晰对人民群众监督回应的权责、强化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才能夯实人民群众监督的基础、扩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空间、助推人民群众监督的动力。

十八大以来,中央强势反腐,取得了阶段性的重大胜利。要营造“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政治生态,要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监督势必要更加强化。反腐斗争势必更加惊心动魄,更加彰显法与纪的监督力量。(文/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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