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占办公用房”是乱刷“存在感”

    来源:供稿    发布时间:2019-12-06 16:30    编辑:沙风     浏览量:

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政府原巡视员王洪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法定退休年龄是工作与休息间的分水岭,一旦到了退休的时间节点,依法就不

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政府原巡视员王洪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12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对于公职人员来说,法定退休年龄是工作与休息间的“分水岭”,一旦到了退休的时间节点,依法就不能再“赖”在岗位,交钥匙、交档案、交经济手续后走人回家休息是规定动作,除非原单位发聘书给聘金临时聘用外,不再被允许侵占单位的一桌一椅归自己使用,这是内部管理规定,也是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使然。

顾名思义,办公用房,就是工作人员使用的工作间,言下之意是单位的公房、归工作人员使用,非工作人员、非工作时间、非单位允许是不能占用的。遵守办公室用房的规定,本是国家对公职人员的纪律要求和国家工作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固有的职业道德,任何人都没有例外。

但是,这个纪律规定,对于大连市政府原巡视员王某俊来说,仿佛不起作用了,“退休后长期占用办公用房供个人使用”,该人在退休以后,并不做原单位的工作却占用原单位的办公设施设备,是权力任性、知纪违纪的反面典型。

单位的办公用房是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按照人员多寡、职级高低、必须使用面积核定,并随人员增减而增减。也就是说,王某俊退休了,本该交出办公室钥匙,把办公室腾给其他工作人员使用,而他却归自己使用,导致其他人员还须拥挤着办公。作为原单位的巡视员,他不是不知道办公设备分配使用的规矩,也并不是不知道是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而是故意炫耀退休后自己的存在,意在让单位知道他的存在,并且还要享受单位原有的福利,不只是强占这么简单。

小节不可纵,大节不可失。有道是:“细节决定成败”,一个人管不住细末枝节的问题,必然在大事情上栽跟斗。作为一名曾经的领导干部,连办公室用房的使用规则这些细节不遵守,必然在其他经济整治方面存在问题,果不其然,经查,该人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八项规定借机敛财、违规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敛财,违规长期借用私营企业家车辆等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数额巨大,导致在退休后也不能善终。

“善始善终”“坚持就是胜利”,但王某俊只做到了“善事”,在年轻时候为国家为单位做过一些贡献,但他并没有做到“善终”,在有职有权以后胆大妄为、有权任性,到退休后还被问责追责并被依法严惩,其主要原因还在于个人,通报把他违纪违规违法的原因说得很透彻:“背弃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并且性质情节很严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广大公职人员来说,就是来自身边的教训,一定要引以为戒,做到坚守初心牢记使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不在违纪违法违规的事情上犯错误。(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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