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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岂能“杳无音信”?

国有资产岂能“杳无音信”?
2020-12-21 17:00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9起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从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413件,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125亿余元,督促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85亿余元。(12月17日,人民网)

关于如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就怎样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如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纪尽善代表曾说,要进一步研究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一些人大代表呼吁:要彻查国资流失背后的腐败问题。虽然近年来央企的日子好过起来,给国家上缴的税金也越来越多,仅2004年央企上交税金4665亿元,利润是4880亿元,2005年的利润达到9000多亿元。但另一组数据显示,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流失呈快速递增态势,据有关部门统计,每年至少流失在800亿元至1000亿元。2004年,对169家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共清出各类资产损失3521.2亿,国家资产损耗量触目惊心,但这背后是否有腐败问题不得而知。

国有资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的快速递增,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保障。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国资委的责任,让国企多上交税金是理所应当的,但是让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却是不应该的。笔者认为,国资委主要管两件事:一个是管账本,一个就是管人。让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既是没有管好账本,也是没有管好人吧。

国企改革20多年来有数以万亿元计的国有资产流失,即全国男女老少平均每人至少被剥削去7000多元,3000万出生于1940-1950年代的工人下岗。国企改革有多少收益,公众不一定都知道,但公众知道改革的代价是数以万亿元计的国有资产流失和一代人的牺牲。这不是什么秘密。国资委也都明白。所以国资委研究制定了《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这说明国资流失与国企和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失职或渎职密切相关,中央准备追究其责任。

国有资产不能想流失就流失,也不该是流失了多少都是国家的,都无所谓。国资委李主任有句响当当的话叫“中央企业领导不在状态就得换人”,确实应该如此。但笔者以为,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者也应该“拿下”,而且监管不力者也要追究其责任,绝不能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蔡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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