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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定》要求 保障全面从严治党

2021-04-06 13:46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它既是对组织处理工作方面经验的概括总结,又是与纪律处分、法律追责的有机衔接。不仅为教育干部、管理干部提供了必要手段,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

真学真懂,深刻领悟《规定》的重要意义。迈入“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面对新冠疫情的持续冲击,国际形势更加复杂、改革任务更加艰巨,外部挑战更加多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先发展格局,需要我们时刻保持坚定的信念、清醒的头脑、顽强的意志。《规定》的出台恰逢其时,为我们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规定》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干净忠诚担当。

实事求是,精准落实《规定》的各项制度。实事求是是贯穿我们党的全部实践、全部理论的一条基本线索。中国共产党是拥有着9000多万党员、461万个基层党组织的世界第一大党,每一名党员的情况不尽相同,各种情况错综复杂。在落实《规定》时,要吃透情况、准确研判、严格程序,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避免问责泛化、简单化,杜绝挂空挡、走过场的,要让调查研究精准全面、处理意见客观公正、研究决定科学透明,只有精准用好《规定》这个问责利器,才能使压力层层传导,压紧压实责任,准确引导党员干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努力奋斗。

容错纠错,善于运用《规定》的关爱举措。改革就是走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充满着风险和挑战,摸着石头过河难免会出现失误和偏差。为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打消干部多做多错,不做不错,当“太平官”的消极心态,《规定》明确列出了探索性实验中出现的失误和推动发展出现的无意过失,不触碰底线、红线的基础上,免除组织处理的情况,真正的做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形成推动实干,敢于担当的局面。(文/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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