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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

2021-04-13 15:36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在2021年2月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大会上庄严宣布‘全国脱贫攻坚战’已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不仅仅是中国人民的伟大成就,更是全人类的榜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已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更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强烈向往。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冶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着力点。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前沿阵地,如何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等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建设法治乡村意义深远。需要用好法治手段,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加强基层农村的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战略保障。“郡县治,天下安”,“乡村治,百姓安”。过去乡村是熟人社会,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村民越发需要法治思维进行产权处置、务工劳作等。因此,深化法治教育、弘扬法治文化、建强法治阵地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需要。目前农村法治建设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农村居民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社会纠纷已成为常态,应进一步加强农村公民法治建设就应当加强农村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提升基层农村的司法建设水平。法治建设,是基层乡村治理有效的重要举措。司法所要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就必须要加强农村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县级层面的法治化治理已经进入正常轨道,而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就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就要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建设,既要尊重乡村的人情社会,更要树立法治化理念,做到德治、自治与法治的协调统一;强化法治建设,是深化基层改革、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基层的矛盾纠纷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一方经济,维护一方平安,只有善用法治思维攻克瓶颈制约,以法治理念化解矛盾纠纷,才能真正解决好长期存在的复杂矛盾,彻底肃清农村群众最关心、意见最大的突出问题,做到维护好一方稳定;正所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治是乡村治理成效的风向标,法治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压舱石,法治是和谐乡村的助推器,只有将法治理念贯穿乡村振兴的全过程,将法治作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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