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群众“救命钱”

    来源:供稿    发布时间:2021-10-15 17:26     编辑:沙风     浏览量:

城乡医保基金制度的设立,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它惠及了广大的城乡群众,只要缴纳了相关费用的个人都能享受到这项制度的红利。城乡医保基金,从理论上说属于国家补助、群众众筹的救急救命基金,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不起

城乡医保基金制度的设立,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它惠及了广大的城乡群众,只要缴纳了相关费用的个人都能享受到这项制度的红利。城乡医保基金,从理论上说属于国家补助、群众众筹的救急救命基金,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不起病、生不起大病、一夜返贫的根本性问题,管好基金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为了管好基金,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非法侵吞,国家从立法监督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于今年初正式颁布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一是明确了定点医药机构涉及7种“套取”和4种“骗取”行为,将被处以所涉医保基金数倍罚款,通过增加检查频次、暂停基金结算等手段,以约束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基金的使用;二是明确参保者个人涉及将医保凭证交他人冒名使用等行为,将受到暂停费用联网结算等处罚;三是明确了医保监管机构监管责任、措施、要求。《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健全了监管制度体系,有效防止医保基金被侵吞敲响了警钟。

骗取医保基金是违法犯罪的事情,而且面临多项处罚,按理说,人都是智慧动物,明知监管按上钢牙如虎,就应该“金盆洗手”“放下屠刀”,老老实实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赢得患者光临、以技术挣取收入,而不是继续觊觎国家的医保基金、继续作恶骗保,这才是正规合法医疗机构和守法公民该做的事。

10月11日,据《经济日报》报道,“今年4月公安部会同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部门联合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截至9月底,共打掉犯罪团伙251个,追缴医保基金2.3亿元。”也就是说,监管法规出台以后,仍然有违法犯罪团伙、犯罪分子仍念念不忘基金池里面的钞票,还在继续顶风作案,大口吞吃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伤害群众切身利益,对这些犯罪人员依法查处,还一刻不能放松。

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病人看病、发生费用的环节均在医院内部,如果医院整体“向钱看”,如果加上相关部门审查不细,医保金就容易被侵吞,因此需要从多个方面做好监管工作,密织监管笼子,一则,医院内部要建立党组织,党组织要参与到内部监管中去;二则,相关部门要随机下派监管人员,随机下沉到医院做好现场监管;三则,行业纪检组织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教育、警示;四则,地方党政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五则,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医务人员、群众提供线索;六则,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合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诈骗医保基金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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