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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粮食猎杀野猪:违法背后的无奈

为保粮食猎杀野猪:违法背后的无奈
2021-12-03 17:43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南阳夫妻因近百亩庄稼被野猪践踏,3个月猎杀8头野猪被判刑。(2021年11月27日,网易新闻)

近日,河南南阳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对夫妻因为野猪糟蹋庄稼,三个月内猎杀8只野猪被判刑。据悉,吴某和妻子种植了100多亩庄稼,但因为被压住糟蹋,导致农田中的麦子损失了30多亩,而近70亩的玉米也被野猪吃得绝收。因为损失惨重,吴某就想着将野猪消灭掉,于是在三个月内的时间里,猎杀了8个野猪。最终,被告人吴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被告人胡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国家造成的损失费用,赔偿款人民币4000元。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我州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同时,野生动物也逐年增多,特别是野猪的种群数量在一些区域甚至达到了泛滥的程度,野猪等野生动物毁坏粮食作物的情况越加严重。对于这些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当地农民不能捕杀,只能想办法驱赶,收效甚微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大部分地区因为损毁程度界定难、造成损失核实难度大等原因,农民受损失后很难得到相应的补偿。

许多网友对这次事件结果持质疑态度,“现在很多地方都开放对野猪的捕猎限制了,而且这个已经对人家的农田造成了破坏,法院居然判处非法捕猎。不能理解!”等等这样的声音不在少数。的确,野猪天敌少,也不能任由它发展壮大,一头母野猪一年两窝猪崽,这么下去将来就会泛滥成灾,既要合理保护,也要有计划地捕杀。野猪虽然是野生保护动物,但也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许多影响。农民的财产权益遭受野生动物侵害后,不仅无法做到“应赔尽赔”,还挫伤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

网名:泥岘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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