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呵护河湖健康 增添生态底色

2022-06-16 17:46 来源: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近日,水利部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以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行洪通畅,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畅的河道、干净的水面、整齐的岸线,共同组成健康河湖。我们要加强水域岸线保护力度,全力呵护河湖健康,守护中国自然生态环境,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增添生态底色,打造水清天蓝的生态宜居家园。

一要因地制宜划清保护红线,确保河湖生态保护在方向上不能有“偏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是河湖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人为活动频繁的地带,也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公共资源。因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缺乏明确界定,一些地方出现与河争水、与河争地,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河湖防洪、供水、生态等安全。要立足各地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划清保护红线,明确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边界,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为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河湖生态保护在方向上不能有“偏差”。

二要严格约束管制非法行为,确保河湖生态保护在行动上不能有“温差”。当前,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减少投资,加快项目进度,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方式无序开发,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严重破坏了河湖生态环境。要严格约束管制非法行为,加强河湖资源保护,强化河湖水域岸线规划管理,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开展分区管理、用途管控,建设生态岸线,保障河湖生态环境,逐步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要加强行政与公安检察机关互动,完善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对于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要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拆除,确保河湖生态保护在行动上不能有“温差”。

三要持续修复整治生态环境,确保河湖生态保护在成效上不能有“落差”。让老百姓在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人美丽家园中生活,是河湖生态保护的目标。各地区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生态系统治理和修复,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我国河湖生态屏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施策的理念,充分依托河湖自然形态,利用河湖周边地带,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纵深推进河湖整治修复形成常态化、规范化。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以大数据、卫星遥感、航空遥感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河湖污染问题,不断提高河湖监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对河湖生态环境的动态监管,为更好的实施好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夯实数据基础。(涪西镇人民政府 李星宇)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