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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抓共管电信诈骗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22-09-24 16:32 来源:供稿 编辑:供稿 浏览量:0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民之所望,也是政之所向。9月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该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纵观形形色色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其给犯罪分子打款,给公众造成不容低估的财产损失。随着电信诈骗治理实践迈向深入,适时填补法律空白,才能更好指引实践、提升效能。加强立法,让反电诈更有章法,既为依法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夯实根基,也有利于推动形成全链条治理的反电诈格局。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必须“防”“打”结合。

治理从严,一打到底。严防电信网络诈骗要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惩处力度,将信用惩戒引入电信网络诈骗治理。诈骗分子本就是透支信用者,对其施以信用惩戒,可谓“打蛇七寸”。从力度上看,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信用惩戒,责任细化、惩戒“升级”,让惩治电诈之网越织越密;从范围上看,无论是组织、策划、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或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还是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都被纳入治理视野。打击电信诈骗的包围圈将会越缩越小,加速形成对电诈围追堵截、一网打尽的良好态势。

齐抓共管,管出成效。严防电信网络诈骗要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统筹力量资源,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衔接紧密、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等工作要求。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出击,由单一部门转向联合发力。不管是立法部门、司法机关、执法机关,还是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乃至企业、商家,都是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联合防线”的一部分,都有责任和义务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治理靠前,要防到位。一定程度上,电信网络诈骗这种可远程实施、非接触式的诈骗好防不好打。只有立足长期防范、全民防范,全面提高群众防诈“免疫力”,才能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因此在宣传教育预警方面需要作出进一步规定,如加强对老年人、青少年等群体的宣传教育,明确有关行业企业对本领域新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及时向用户作出提醒,规定对公众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的奖励制度,进一步筑牢反电诈“防火墙”。

立法打击电诈,既是维护群众利益、守护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建设诚信社会、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把打击电信诈骗落到实处,就要既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也要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形成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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