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7-07-24 13:27 编辑:白露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在江西省的某贫困县出现了这样一个新尝试:县人民法院聘任当地农民成为“特邀法官”,主要开展协助送达、协助调解、协助执行、委托送达和委托调解等工作。
“特邀法官”让人觉得耳目一新,一时成为当地群众讨论的新鲜话题。这一新尝试刚一“上线”就突显出它的独特魅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县级法院、基层法庭直接面向广大基层群众,涉及的案件多为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类型,且件数之多,需要大量人手,而一般而言,基层法庭人员数量有限、精力有限,面对如此庞大的工作量唯有没日没夜、加班加点。“特邀法官”成为他们的“救星”。“特邀法官”都是当地人,且在当地享有一定的威望,对附近的社会环境、人员关系都十分了解,在开展司法工作时更是轻车熟路,运作自如。他们做为基层法庭和群众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在协助送达文书时,减轻了司法人员的工作量,大幅提升了司法工作效率,有效延伸了司法服务,另一方面在协助执行、协助调解等工作中,能通过较为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群众解释法律条文,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可以利用他们自身广阔的人脉关系多方协调,改善了司法审判和执行的效果,使司法工作开展得更为顺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现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基层法院聘用一批“特邀法官”,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缓和社会矛盾做出了突出贡献。此外,基层法院对“特邀法官”实行办案补贴和额外奖励制度,在提高了他们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家庭收入,有利于提高其生活水平,加快了当地脱贫致富的步伐。
从当地实践情况和效果来看,“特邀法官”可谓是一种较为成功的新尝试。与乐安县相似的地区,可以进行效仿其做法,进行“特邀法官”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可逐渐推广开去。“特邀法官”为司法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有力推进了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将法治建设推上了一个新台阶。(梅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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