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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还严重超载 司机因危险驾驶获刑

2020-01-22 09:43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李红才 周明宝 记者 顾潇)没有营运资质却非法载客,而且在核载 6 人的面包车里"塞"了 17 个人。近日,因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司机刘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 元。

△庭审现场

2019 年 10 月 20 日上午,刘某受一家企业老板所托,驾驶面包车从苏州装运一批灯泡,送到了高邮一家公司。当天下午 3 时许,刘某突然接到苏州一家公司老板陈某的电话,这个陈老板在苏州时,刘某经常帮他送货送客,两人关系很好。电话中,陈某让刘某从高邮送一批工人去宝应一家公司上班。挂完电话后,刘某不敢怠慢,赶到地点等了一会儿,他看见来了一批年轻人,一共 16 人。因为彼此不熟悉,上车前,他要走了所有人的身份证,并与陈某再次通话,确认了人员。

其实,此时刘某心里也有些害怕,因为这次超员太严重了。在电话里,他也曾向陈某表示,人太多了拉不了。但陈某说,自己在高邮附近找不到别的车,请他帮帮忙。刘某觉得,自己不能得罪这位"金主",就心存侥幸上路了。车上,除了两名女子坐在副驾驶位置上,其他人都被一股脑"塞"进了后排。当该车摇摇晃晃地经过 233 国道,抵达高邮界首镇路段时,被民警拦下。随后,警方找来了中巴车,连人带车一起带回调查处理。

△民警查获刘某非法营运并严重超载

经调查,刘某是 C1 证照,车辆性质为非营运,核载 6 人。但车子买回来后,刘某却一直从事配货运输,偶尔也送客。

近日,高邮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据了解,像刘某这样无营运资质载客并严重超载的案例,2019 年在扬州尚属首例。考虑到此案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并结合超载人数及非法营运等因素,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500 元。

(通讯员供图)

原文地址:http://news.xdkb.net/2020-01/21/content_12163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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