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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江苏网警已处理行政案件580起行拘29人

2020-03-26 09:06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记者 季雨)江苏网安部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断规范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空间,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3月25日,江苏网警发布了2020年全省网络安全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江苏网安部门依据《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共办理行政案件580起。其中,责令限期整改430家次,警告538家(人)次,罚款79万元,行政拘留29人。

在公布的11起典型案例中,不少案例都具有警示作用。

△苏州市某游戏公司不履行违法信息处置义务案

接公安部通报线索,苏州警方发现市内某游戏公司不履行违法信息处置义务,游戏中部分用户ID存在违法有害内容。经查,苏州某游戏公司在运营手机游戏“浴血XX”期间疏于管理,百余个游戏用户ID存在违法有害内容,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今年1月,苏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第68条规定,对该游戏公司予以罚款10万。

△常州市某二手车商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案

常州警方在侦办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发现常州市某二手车商在经营过程中收集大量车辆信息,包含车主详细信息、车辆抵押状态、违章情况等。但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其收集、存储的车辆信息安全,致使信息泄漏。警方同时还发现,该商行为便于核查二手车车况信息,曾在网上购买少量公民个人信息。今年1月,常州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2条、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该公司予以罚款3万元,并收缴、销毁涉案个人信息。

宿迁警方在工作中发现,23岁的四川人曹某伙同舒某某等人通过网络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数据,非法获利2796元。过程中,28岁的陕西人陈某明知曹某等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情况下,设立、维护用于实施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平台。今年1月,宿迁警方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4条、第64条规定,对曹某予以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收缴、销毁涉案个人信息;依据《网络安全法》第46条、第67条规定,对陈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1万元。

江苏警方表示,日后将继续加大对各类网络乱象整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网络运营者,切实承担起网络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履行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违法有害信息处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义务。

原文地址:http://news.xdkb.net/2020-03/25/content_12493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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