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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前农妇被打当晚身亡 打人者全家至今仍在逃匿

2020-04-03 09:26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1997年,母亲李翠华死亡时,周道树才12岁,他不知道48岁的母亲为何突然离世。他只知道,当天下午,母亲和邻居王某打架了,晚饭后,王某的丈夫周某又跑到他们家打了母亲。当晚,母亲死在医院。

“我们那都说我母亲是被人打死的!”警方随后介入调查。李翠华的尸体很快被火化,打人者一家人在李翠华死的当天夜里就逃离了村庄,至今没有回来。

此后周家人一直不停地反映,要求警方处理,但宿迁市泗洪县公安局直到2005年11月2日才给周家提供了一份不予立案的通知书,而此时距离李翠华去世已经8年多。

农妇被拽住头发往地上撞,当晚不治身亡

泗洪县太平镇的周咀村位于成子湖畔,这里的人主要以种地为生,但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村里一些头脑活络的人开始发现了淡水养殖的商机,做起了养鱼或贩卖鱼虾的生意。

△ 事发时,周以让身后的房子刚建好两个月

周道树的二哥周道武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本村以及附近收购鱼虾等再贩卖到其他地方,从中赚取差价。1997年5月份,周道武从本村周某、王某家收购了一部分小银鱼,没想到这次收购埋下了祸根。

周道武的父亲周以让非常清楚地记得,当天是1997年5月24日的下午,正是快收割小麦的时候。“当时我和家属李翠华正在堂屋帮村民压面条,王某骂骂咧咧地进了我家院子,说我儿子收购她们家银鱼的时候,称上有问题。我家属气不过就和她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就吵到了门外。等我抬头看时,发现王某的老公公周某某两手拿着两个砂礓(小石块)站在我们家前屋外面,我怕他打我家属就连忙跑到了外面。”

跑到外面后,周以让看到,王某和其婆婆何某正把李翠华按在地上,王某双手拽着李翠华的头发使劲往地上撞,旁边几个邻居不停地劝,但王某就是没有停手。

△ 事发时,李翠华就是被按在这里打的

宿迁市宏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体实接触这个案子比较早,他曾在2001年11月28日到周咀村找到多位目击者。

2001年,周以让的邻居,时年34岁的周以闯说:“李翠华就被王某按地上了,王某的手拽着李翠华的头发,两膝盖跪在李翠华胸前,两手按着李翠华的头往地上撞,我见李翠华脸色都变了,就说,王某你还不松手,人脸都被你打变色了。”另一位村民赵林侠提供了同样的证明。

事情到这里依然没有结束。

周以让哽咽着对现代快报记者说,打架结束了,李翠华当时感觉没什么事,但过了两个小时,李翠华就对他说,胸口发闷,心里难受,感觉喘不过气来。

周以让就到前屋找茶瓶准备倒点开水给李翠华喝,等他再回到堂屋的时候,李翠华跟他说,王某的丈夫周某刚才窜进来又打了她一下,“这时她的情况已经非常差了,她不停地对我说,‘我不行了,我要海了(快不行了)’,隔了不长时间,李翠华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 事发当晚,李翠华躺在这张床上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醒来

周以让吓坏了,赶紧背起李翠晚上,李翠华躺在这张床上抽搐了几下就再也没有醒来华到了周某家,让他们把人送到医院救治。十几分钟后,李翠华被人抬上了周某家的手扶拖拉机,赶往镇上医院。到达医院,医生做了一番检查和抢救后说,李翠华已经死了。

死者很快被火化,打人者一家连夜搬走

李翠华的尸体是第二天上午被运回村里的,周以让把李翠华的尸体直接运到了周某、王某家里,此时,周某、王某家里已经没有人了。

周以让选择了报警,警方介入后,在警方要求下,李翠华的尸体于5月25日中午被运到了殡仪馆。

1997年5月26日上午,法医对李翠华的尸体进行了解剖。随后,在警方的劝说下,周以让就把李翠华的尸体火化了。

△ 打人者的房屋因常年无人居住也已荒废了

周以让对记者说,自李翠华死了以后,周某、王某一家人就连夜从村里消失了,周某的父亲偶尔还会回来,周某和王某几乎就没有回来过。

3月29日上午,记者在王某家门前看到,原来气派的四间瓦房已经破败不堪,院子前面的小屋也已倒塌。

八年多以后,死者家属拿到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好好的人突然死了,嫌疑人却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周家人十分不理解。从那以后,周家人就一直到泗洪多个部门反映情况,但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2000年左右,宿迁洪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培农开始介入此案,在他的反复努力下,终于于2003年8月4日从泗洪县公安局拿到了一份材料。

该材料有法医的检验情况和结论,法医认为死亡原因是“由于死者李翠华生前与人争吵,情绪激昂,引起癫痫病发作死亡”。该法医表示,“我认为当天7时与他人发生争吵,只是诱发因素,不是他人打死的,死的本身:病为主体,争吵和撕打为诱因(造成情绪激昂)”,但这份材料上没有法医的签字。

对此说法,周家人根本不服。周以让说,他和李翠华是同村的,知根知底,李翠华生前身体健康,怎么会突然就发生癫痫病了呢。

△ 2005年11月2日泗洪县公安局给周家人开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周家人依然继续找泗洪县公安局,直到2005年11月2日,也就是李翠华去世近8年半以后,泗洪县公安局终于给了周家人一份《不予立案通知书》。

泗洪公安局:不构成刑事案件,警方的处理没有过错

那么打人的王某、周某为何没有被处理?为何警方到了八年以后才给了一份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3月30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了泗洪公安局。该局负责宣传的崔警官经过向局里刑侦、信访等各部门了解,查看了相关的卷宗和周家历年的上访材料后表示,泗洪公安机关在整个事情的处理过程当中没有过错,法医有结论,李翠华的死亡属于疾病,不构成刑事案件,不是公安机关范围内能调处的事情。

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崔警官说,1997年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多次口头明确告知周家人,李翠华的死亡不属于案件,不予立案。按照当时的办案规定,这样做是可以的。2005年之所以又给了不予立案通知书,是因为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更加规范了,有了新的办案规定,所以才给周家补充了一份。

律师在卷宗中没看到正式尸检报告

周家为什么没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呢?

对此,周家人解释,他们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认为人死了总要有人负责的,警方总会处理的,所以根本不知道到法院起诉。后来,在张培农律师的建议下,周家于2008年左右曾向泗洪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当时法院立案庭认为,李翠华的事情有可能存在刑事问题,所以没有受理。

对于周家的事情,张培农律师说,周家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关于李翠华死亡原因的文字性材料,他也曾看过李翠华的卷宗,没有看到李翠华的尸检报告,只有一份上级法医(王甫云)的个人意见。这份材料是打印件,没有任何人签名。张培农说,从法律上讲,这份材料并没有法律效力,也不能证明什么。

宿迁另一位律师也谈了自己的看法,公安机关应该给周家一份李翠华尸检报告的结论通知书,周家人不认可的话还可以申请复核,而不应该以某位专家的个人意见来回应当事人。

对于不予立案通知书,该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公安部第35号令),“第一百六十三条,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明明1998年公安部就有了这样的规定,周家人也一直在不停地向警方讨要处理意见,泗洪县公安局又为何一直拖延到2005年11月2日,才给了周家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呢?

对此,崔警官解释,1997年以后,周家人就没有再去找公安局,2005年的时候,周家人又去找了,所以泗洪公安局才按照规定给对方补了通知书。

现在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杨亦文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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