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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乘公交坐反方向,骂完售票员后两夺方向盘

2020-07-06 11:01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灌检轩 记者 王晓宇)酒后乘坐公交车,迷迷糊糊中坐反了方向,在要求司机立即停车被拒后,乘客刘某竟然先对售票员进行责骂,随后两次抢夺公交车方向盘,所幸司机及时处置,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由连云港市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一审宣判,刘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9年4月25日,刘某到灌云县龙苴镇老家看望家人,午饭时喝了二两多白酒。当天下午2时30分左右,刘某乘坐19路公交车返程。

当公交车行驶过龙苴大桥时,刘某突然站了起来,要求驾驶员停车让其下去。原来,刘某酒后迷迷糊糊上了反方向的车。售票员表示到站后方可下车,并劝说其先坐到座位上,以免车辆颠簸导致摔倒受伤,刘某非但不听,反而指责辱骂售票员,并与售票员发生争吵。

之后,刘某借着酒劲,拉拽公交司机的右臂,导致车辆方向往右偏转,引得车内乘客惊叫连连,路右边的路基下面就是一条三米多宽的沟,一旦掉入,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路上其他车辆也因为公交车突然转向而紧急避让,一时间路面险象环生。好在司机及时稳住方向。

看到车辆还在行驶,刘某再次伸手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司机连忙用右手挡住,为安全起见,立即停车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在调看车载记录视频后,将刘某控制并依法带离。

2019年11月12日,灌云县公安局以刘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灌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检察官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并对刘某释法说理。2019年12月27日,灌云县检察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近日,在法庭上,检方指控,被告人刘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某具有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全部采纳检方意见,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出门一定要文明乘车,安全出行,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害人害己。当乘车遇到类似情况,也希望大家都能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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