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被取保候审 其间竟再次醉驾出事故
(通讯员 冯诺 记者 顾潇)男子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被警方抓获,在取保候审期间,该男子竟然再次醉酒驾驶三轮摩托车并发生了交通事故。近日,该男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徐州男子邹某今年 50 岁,暂住在扬州广陵区。3 月 18 日,邹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扬州市竹西路被民警拦下,民警发现他浑身酒气,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司法鉴定,发现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 154.4mg/100ml,为醉酒驾驶。随后警方暂扣了邹某的驾驶证,并办理了取保候审。
4 月 27 日 14 时许,正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邹某竟又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上路,这次邹某与一辆轿车发生了碰撞。民警对邹某进行司法鉴定,发现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 170.1mg/100ml,又是醉酒驾驶。
近日,邗江区检察院对邹某提起了公诉。法院庭审后认为,邹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邹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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