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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开出首张船舶违停引航道罚单

2020-09-15 09:51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汽车违停会被贴罚单,船舶违停引航道也会被处罚。9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天,“皖亳州货22XX”号船主钮某某来到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告知其船舶因在九圩港船闸待闸区域引航道违停被罚款3000元的处罚已经主动履行到位,取回了被扣留的船舶证书。至此,南通市首例船舶违停引航道的行政处罚案顺利结案。

九圩港船闸是南通长江水运物资进出苏中和苏北地区的重要通道。船闸引航道,是船舶进出闸的待闸区域。然而,长期以来,有一些从长江里开进来的船舶,明明不进闸,却将引航道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停靠在两侧不走,有时一停就是好几天。这些违停船舶非法占据航道,不仅影响正常进出闸船舶的航行、破坏正常的航道秩序,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两侧的防汛堤岸也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和损害。过去,面对这种情况,一般是由执法人员采取驱赶的方式,通过多种手段“一赶了之”。但是,时间久了,一些违停船舶变成了“老油子”,不仅难以赶走,有时赶走了也还会再来。

为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在船民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并在船闸进出口张贴公告,禁止船舶在引航道违停,违者将依法处罚。同时,他们还与九圩港船闸运行中心实现部门联动,对下游引航道违停船舶进行宣传教育,喊话驱离等。

9月11日上午,一艘安徽籍散装货船“皖亳州货22XX”号不请自来,停靠在九圩港船闸下游引航道西岸。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了解,该船从靖江而来,为方便船员生活和上岸采购物品,船主钮某某安排将船停靠在九圩港船闸下游引航道一侧。执法人员和船闸工作人员反复宣传其违法停泊的危害,并数次口头警告,要求船主钮某某迅速将船舶驶离现场。然而,船主钮某某对执法人员的宣传和警告充耳不闻,就是不走。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水上大队执法人员果断登船扣留了该船的船舶证书,并依据《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船主钮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当承担的后果,主动将船开离现场,并缴纳了罚款。

通讯员 梁建华 包宏龙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李娜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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