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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报废车牌吞下苦果:一场车祸损失20多万元

2021-02-26 10:37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周祥海 周明宝 记者 顾潇)扬州高邮一男子图省事不办证却挪用捡来的一副报废摩托车牌照,结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警方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该男子挪用号牌,后自掏腰包支付伤者19余万元赔偿款,又被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合并处5200元的罚款。赔了夫人又折兵,男子后悔莫及。

△事故现场

据高邮警方2月25日通报称,2017年,高邮市送桥镇郭集交通肇事者吕某(男,55岁)花钱买了一辆九成新的二手摩托车,因嫌麻烦就没有去车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平时加油不方便,于是就“捡”了一副已经报废的摩托车号牌装了上去。

没想到2020年12月15日,吕某驾驶这辆摩托车行驶至S611省道高邮送桥镇邵庄河小桥路段与许某(女,68岁,送桥镇人)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许某受重伤,后经鉴定为10级伤残。事故中,吕某也受了伤。事故发生后,吕某始终积极履行肇事方义务,为许某在医院抢救、治疗支付医疗费用,许某入院一直持续到过年前才出院。

出院后,肇事双方在民警的多次协商、费用测算,终于一致达成赔偿协议,由吕某赔付许某19余万元。同时,吕某还因无证驾驶挪用号牌的摩托车面临着警方5200元的罚款。目前罚款已全部解缴到位。

对此警方表示,如果吕某能依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在购买车辆后能积极主动到车管部门依法办理机动车牌照,购买了保险上路行驶,发生事故致人受伤,也能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而吕某竟图省事耍小聪明,无证驾驶挪用车牌,真是得不偿失,害人又害已。公安机关历来对涉牌涉证尤其是伪造、挪用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呈严打高压态势,警方提醒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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