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过马路被撞 为何被认定负主责?
(通讯员 六公宣 记者 顾元森)3月12日晚7点左右,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分局机场派出所接到驾驶员王某报警,称自己开车经过一路口时,碰伤了一名男子。不过,民警最终认定伤者负事故主要责任,这是怎么回事呢?
△公共视频截图。警方提供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当晚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看到被撞男子李某正坐在斑马线旁,表情痛苦,民警立即联系120急救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王某及车上4名乘客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5人均未饮酒。后来民警结合王某的口述及路口的公共视频判断,王某当时是正常驾驶,而李某则是闯红灯走在斑马线上,造成事故。
在医院,民警询问李某得知,当晚李某见马路对面红灯还有60秒,他左右观望后,见双向车道一时没车经过,抱着侥幸心理一路小跑过马路。可是当他跑到路中间时,突然看到王某的车驶来,李某想加速跑过去,不料躲避不及,被车撞上。
目前,李某因腿部受伤,正住院治疗。警方最终认定,此次事故李某负主要责任,驾驶员王某负次要责任。(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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