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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1-09-12 10:17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近日,泰州市司法局和发改委联合出台指导意见,规范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和引导各信用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助力高质量发展。

明确信用修复内涵。《意见》规定,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在各级信用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期间,积极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主动改善信用状况,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者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提出失信行为信息修复申请并被确认的活动,其应当遵循资源申请、规范实施,公正公开、保障权益、分类管理、协同推进的原则。

确定信用修复职责。社会信用管理部门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协调解决信用修复工作中的问题。处罚单位依据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信息开展信用修复的告知、认定等工作。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开展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确认、信用修复信息标注、信用修复信息共享以及出具信用报告等工作。

健全信用修复流程。处罚单位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主动告知信用主体,在各级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处罚单位收到信用主体提交的信用修复申请后,应当及时对信用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并出具信用修复意见。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收到修复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受理,在三个工作日内逐级提交至省、国家。“信用中国”网站终审通过后,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在相关平台和网站上撤除公示,不再作为信用惩戒的依据。(杨庆雨)

原文地址:http://jsnews.jschina.com.cn/tz/a/202109/t20210910_28520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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