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服务社会 发掘真相 传播价值 感谢您浏览江苏苏讯网。 欢迎投稿:邮箱724922822@qq.com 客服电话:025-86163400 18061633398

天宁区出台“首违不罚”新政

2022-08-05 16:04 来源: 编辑:江南时报网 浏览量:0

江南时报讯 日前,常州市天宁区出台了该市首个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此次公布的城市管理领域“首违不罚”清单,涉及设置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擅自改变建(构)筑物外立面色调和擅自开设门窗、变更门窗形式或位置等41项内容。

近日,一起店招破损已正式执行城市管理“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7月25日上午9点,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巡查至吊桥路1-10号处,发现孙某经营的摄影店店招破损未及时修复,且存在安全隐患。该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和规定要求,城管执法队员当即向店主指出问题,并责令要求当事人改正。当天下午,孙某不仅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店招,并请来施工人员对照城市管理的要求,进行重新制作。鉴于孙某是初次违法且危害程度较轻等情况,天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

据悉,“首违不罚”是新《行政处罚法》新增规则,天宁区在城市管理、税务管理、基层综合执法等领域普遍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共处理首违不罚事项1500余件次,切实有效减轻企业负担。实施“首违不罚”时,行政机关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首次轻微违法,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首违不罚”不仅高效消除了如违法店招等带来的安全隐患,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获得了相对人和群众的普遍好评。

原文地址:https://www.jntimes.cn/jsdt/cz/202208/t20220803_7643919.shtml
江苏苏讯网客服:025-86163400
【责任编辑:陆超】

江苏苏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江苏苏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本网按规定给予一定的稿费或要求直接删除,请致电025-86163400 ,联系邮箱:7249228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