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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发布新版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

2022-11-28 10:05 来源: 编辑:中国江苏网 浏览量:0

11月24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2022修订版)》。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蒋岩坚介绍,新修订版本中,消费者成为甲方,托育机构为乙方,突显了消费者的主导地位。根据相关规定,甲方购买乙方的托育服务,同时对乙方是否按约履行合同有监督权。

近年来,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越来越受到社会多方的关注。

去年5月,南京市消协和南京市婴幼儿早期发展行业协会共同推出了《南京市婴幼儿托育服务合同范本》,经过一年多的试行,收到多方意见和反馈。“托育市场上的合同五花八门,尤其是收费、退费和争议解决办法等亟待规范。因此引导托育行业自律,规范托育行业标准,完善托育合同范本,为消费者营造公平、放心的托育市场消费环境,成为当务之急。”蒋岩坚说。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对缴费、退费、计费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明确。如明确“实际发生费用按实际入托时长多退少补,单次缴费不超3个月”,并对实际入托非整月/季度时的计费标准进行了约定。同时,对“退费”按责任归属和不可抗力等情形作了分类说明,并明确了具体的计费、退费规则。修订后的“退费办法”,对各种原因造成的退费都作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和托育机构的理解和操作。

新修订的范本明确了价格公示表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明确了价格公示的样式、内容等,提出了按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和按天、月、季度分别报价的方式。修订后,既有利于各托育机构根据行业发展和实际提供服务内容科学的分类定价,也便于消费者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报名、缴费方式。(记者 朱凯 黄琳燕)

原文地址:https://jsnews.jschina.com.cn/nj/a/202211/t20221125_3118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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