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在全省率先出台《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
你知道什么是医疗护理员吗?他们与护士的工作有何区别?本月,市卫健委正式下发《南通市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对医疗护理员的从业管理、培训管理、使用管理、服务管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此举在全省尚属首创。
医疗护理员,也就是民间所说的“护工”,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 ,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推进,在迅速增长的护理需求和护士数量明显不足情况下,医疗护理员成了“香饽饽”,但没有准入门槛、缺乏统一的执业标准和执业规范、缺乏考评监督制度、缺乏规范的培训、不需要持证上岗等成为当前这一行业突出的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护理员用工市场,今年2月,市卫健委出台了《南通市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 (试行)》,特别将加强医疗护理员的培训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我们鼓励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和外省市来通务工人员等人群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市卫健委医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提高医疗护理员的服务能力,从去年起,南通就已经启动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
在此次出台的《南通市医疗护理员管理办法 (试行)》中明确,南通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工作按照国家《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执行,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4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80学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学时,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50学时,实践培训不少于100学时。 记者冯启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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