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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期捞江鲜给端午节加菜 夫妻俩进了派出所

2020-06-28 14:31 来源: 编辑:现代快报 浏览量:0

(通讯员 裴雨 记者 顾潇)6月24日,扬州开发区民警在朴席镇的大樟河与长江交叉口例行巡查时,发现岸边一对男女形迹可疑。民警上前一看,这对夫妻竟然违反长江禁捕令,捕捞江鲜给节日加菜。目前,这对夫妻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被依法处理。

6月23日,得知儿子将返乡过节,扬州开发区的卞某夫妇很高兴。“孩子工作很辛苦,从外地回来一样不容易,咱们得弄一桌像样的饭菜慰劳他。”老两口最终商量着去长江边上打一些江鲜作为端午节团圆饭的食材。当天傍晚,老卞来到江边下了6只地笼。

第二天,天还没亮,老两口就从家里出发赶往江边收网,网到了一些鱼虾蟹。正当他们高高兴兴往家走的时候,被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和开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查获。经查,卞某夫妇共捕捞各类鱼虾蟹共计20多斤。

记者了解到,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不仅长江有禁捕水域,扬州市辖区水域也有禁渔区,同样也不能非法捕捞。

据开发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副大队长江志明介绍,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卞某夫妇使用的地笼的网口非常小,差不多和小拇指大小,这样的地笼网到的鱼虾往往是“幼苗”,对渔业资源的破坏很严重。

目前,卞某夫妇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被依法处理。在派出所,卞某表示,“当时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打点江鲜自己吃,又不拿出去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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